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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等考选公告
2013-05-17 12:14:07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考选数额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选职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70%、3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考选数额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考选职位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考选职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结束后,按每个考选职位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递补。

  5、公示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整个考选工作具体组织。

  为确保考选工作公正、公平,及时将考选职位、报考范围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全程监督。

  严肃考选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将严肃查处,不姑息迁就。

  咨询电话:2687805(市纪委) 2687629(市委办公室) 2687677(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2687805 0534-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考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3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3、2013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德州市公开考选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