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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17 10:53:37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5月20日9:00至2013年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5月2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5月24日17:00至5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5月2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标准。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6月9日-14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形式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按百分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