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公告
2013-05-16 11:3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初选

  按照县、区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分配的指标,分项目按照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最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在同等条件下,首先优先选拔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市考务办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该岗位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最终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入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不影响录用的由市招考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务办办理审批手续。

  六、政策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广播影视、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标准按照省上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二)本次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和市旅游局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查询:

  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c.gansu.gov.cn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gans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207

  金昌市教育局:(0935)8213295

  金昌市农牧局:(0935)8212221

  金昌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0935)8327733

  金昌市卫生局:(0935)8212176

  金昌市旅游局:(0935)8213594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0935)8319822

  附件:

  1、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2、甘肃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3、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资格审核表。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