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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宿州砀山县公开选拔9名科级干部公告
2013-05-09 11:39:08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科级干部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范围

  1、选拔的职位(9个)

  (1)公务员职位(3个):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非党);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2)事业职位(6个):县规划局局长1名(正科);县金融办副主任1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1名;县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县疾控中心主任1名;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2、选拔范围

  县水务局副局长、县规划局局长、县金融办副主任面向宿州市及周边市(商丘市、菏泽市、徐州市、淮北市)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中进行选拔;县监察局副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面向全县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中进行选拔。

  上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年龄要求: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事业职位的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是公务员身份的报考公务员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职资格要求:

  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须任副科级职务。

  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须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或参加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工作经历可放宽1年。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职务报考相应职位,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仅限本次招考报名比照使用)。

  5、计划生育不违反省委[1998]10号文件;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6、具体职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表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的基本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宿州先锋网、宿州政府网、砀山先锋网、砀山政府网、砀山新闻网、砀山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2、报名及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果报名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经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对该职位进行公选,经研究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砀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砀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4)任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5)企业相应人员报考须有省、市主管部门或市 (县、区)委组织部对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任命文件;(6)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