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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11 12:4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4月18日09:00-4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8日09:00-4月25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4月18日09:00-4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3年5月27-28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5月23-25日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达到各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4月27日9:00-16:00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314795、025-83236075
招聘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