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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衢州市第一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4-09 12:2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13年4月25日到市人事劳动大楼(荷三路231号)五楼西走廊上领取。

  (四)笔试。

  1、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幼儿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岗位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

  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除实训以外岗位、衢州市实验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4、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两门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5、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按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操作二部分组成,其中模拟上课占40%,技能操作占60%合成面试总分。

  3、衢州市实验学校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英语教师岗位加试英语口语(加试项目占面试总分40%)。

  4、其他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6、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束后,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衢州市实验学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人事劳动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