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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3-04-03 18:1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接受考生查分。2013年5月6日—5月8日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省地税局信息中心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人选,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进入面试考生本人持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5月13日到省地税局信息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公布。

   2.面试。每位面试人员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果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面试时间5月17日,面试地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五)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情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地方税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信息中心工作的省局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省局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兼任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抽调具备较好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认真组织考核。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由省地方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认真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切实把好笔试、面试、考察等重要关口,做好试卷、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程序、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实施,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每个程序规范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