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3-27 17:4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4月7日—4月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4月12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高新区监察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情况于2013年5月3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由于公共科目考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递交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按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同类岗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生(参加完所有应考科目考生)平均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因未达上述分数线不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

  2.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地点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于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人数低于招聘规定比例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岗位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3.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方可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复审合格并缴了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人员全部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 5月9日左右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和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布。

  4.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方式、时间、考点等具体事项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和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