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3-27 17:4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考生,须于2013年3月 29日-4月10日24:00时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4月17日—4月2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10日前(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绵阳市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岗位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公共科目考试

  1. 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

  医务人员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公共科目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3年4月3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