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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公告
2013-03-19 11:55:01   地区:浙江   浏览:0

  本人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由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通知在舟山教育网上提前发布,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体检等的视作本人放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201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二年工作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由舟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市属相关学校工作。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2046210,监督电话:2600333。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