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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3-14 22:32: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00~2013年4月1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六、考试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适合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个比例的,书面上报省人社厅取消或缩减相应职位,特殊专业需经省人社厅批准方能进行考核。

  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具体通知时间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供所要求的确认材料。

  (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6室

  应聘人员应携带发表论文、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一套,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等参加现场确认。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校证明其学历、学位的原件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存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笔试:

  1、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各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4月17日10:00前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6报到。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13:30~15:00,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应聘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相关岗位人员需加试专业技能。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rsc.mdjnu.cn/index.asp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四)面试后:

  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结束后请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成绩,网站地址为:http://rsc.mdjnu.cn/index.asp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一专业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拟录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