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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3-14 22:3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公开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下一步将进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百分计,硕士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博士以面试(试讲)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博士在面试前、硕士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均须对其报名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各种奖励证明)。

  四、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有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2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不低于200万元;安家费50万元;岗位津贴15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各种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下同)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安家费40万元;岗位津贴10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三)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层次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相当层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5万元;安家费20万元;岗位津贴10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四)知名教授(省级学科带头人层次)、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3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15万元;按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条件面议。

  (五)博士及相当层次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4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万元;安家费5万元;按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引进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聘,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职,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人员来校工作,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聘,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俊峰、朱天浩

  联系方式:(0451)86390189、86391789

  电子信箱:rensc@hrbust.edu.cn

  九、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390112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年上半年工作人员招聘计划.doc

  2、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