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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04 12:2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丽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202309、220996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

  举报地点:丽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2013年丽水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