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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遴选上杭县部分政府系统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2-22 13:0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比例有不同要求的,按相应比例计算)。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遴选单位相应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5、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对象等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所确定遴选岗位体检的或自愿放弃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2、 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遴选资格条件中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相关岗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人事局和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进行考核;如相关岗位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拟定录取人选:

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各岗位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七)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八)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遴选人员按各遴选单位的编制性质确为我县相应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人选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考试上杭县人事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遴选的咨询电话为:0597-3998793(上杭县人事局调配股),监督电话为:0597- 3848536(上杭县纪委执法室)。

(六)有关本次遴选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人事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遴选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上杭县人事局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2013年春季公开遴选我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