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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3年招聘简章
2013-02-18 15:45: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填写《龙岩学院录用人员考核审批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应聘者前来报到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办法

(一)学位要求博士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二)学位要求硕士、硕士及以上的岗位

1.辅导员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教学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

(2)评分办法: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

3.教辅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岗位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考试程序: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评分办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考试通知,考试通知于考前15天公布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

(四)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额的,可从同岗位已确定可递补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七、身体检查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从同岗位可递补对象中依次递补。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公务员局、龙岩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和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九、申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0597-2793728,bgjiwei@lyun.edu.cn <mailto:bgjiwei@lyun.edu.cn>。


龙岩学院

2013年2月


附件:龙岩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表、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