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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02 18:27: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3月初(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考题均为客观化题型。笔试总成绩为2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六方面:

  ①政治理论知识。参考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政治经济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②思想道德修养。参考范围: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③法律知识。参考范围: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基础知识;

  ④公文写作知识。参考范围:公文的种类、格式、撰写等基础知识;

  ⑤国际国内时事。参考范围:2012年以来发生的国际、国内大事;

  ⑥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

  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市社会科学院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和面试。面试由市社会科学院自行组织。面试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需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里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工作同步进行。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