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3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招聘公告
2013-01-31 11:2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8、体检。依据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如需递补,需按成绩排名顺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工作。

  9、考核。以上程序完成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如需递补,需按成绩排名顺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工作。

  10、公示和聘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以考核方式(博士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招聘人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

  2、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和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和资历、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分),并提供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地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电话:88037025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本人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申报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面试前用人单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如需递补,需按成绩排名顺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工作。

  6、公示和聘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7、海外博士应具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力资源管理处:024—88037025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4—88037029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人发【2007】1号和辽人社【2012】11号文件执行。

  附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计划表.xls

  2013年1月30日